发表时间:2018-02-02阅读次数:3671作者:孙永建来源:
邯郸市教育局
关于在全市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邯教〔2018〕44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体局)、大中专院校、市直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欺凌防范工作,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安全,营造平安和谐的教育环境,市教育局要求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举一反三,警钟长鸣,立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如下:
一、严密排查,及时消除隐患
各学校要充分汲取该事件的教训,立即开展校园欺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处置,严密防范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一是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工会、班组会、学生信息员等校内组织作用,全面了解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工作、生活、学习状况和思想动态。二是高度关注各种矛盾纠纷和引发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分析研判,及早化解,避免矛盾纠纷升级为校园欺凌。三是密切关注校园网、校园贴吧、QQ群、微信群等网上动态,及时发现不良信息、敏感信息,充分做好发帖人和跟帖人的思想工作,删除不良信息,并进行教育引导,消除隐患。四是加强对管制刀具等危险品的排查,严防管制刀具进校园。五是重点排查并高度关注离异、单亲等问题家庭和有欺凌、暴力倾向等学生群体,实行派专人分包等方式进行沟通、帮助和教育引导。
二、强化教育,提高学生的防范能力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的思想教育,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切实将德育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的各项要求和措施落实到实处。学校要将欺凌防范真正纳入学校日常的教育教学内容之中,针对青少年学生的年龄、生理及心理特点,以法制安全教育课、主题班会、演讲比赛、讲座、自救自护演练等各种有效灵活的方式,对学生进行教育,向学生普及安全防护知识,引导学生合理处置人际关系、正确处理矛盾纠纷、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遇事要与教师、家长沟通,寻求教师、家长和学校的帮助,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并消除发生校园欺凌的苗头。
三、加强防范,完善各项安全机制
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完善各项安全防范机制。一是要完善校园欺凌防范制度及应急处置制度。学校要进一步完善校园欺凌的防范制度和措施,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岗位责任制,层层把关,切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二是加强门禁管理。学校门禁管理是学校安全的第一道关口,至关重要。要严格执行进出校园人员查验证件、登记制度和约见制度;学生提前离校要持有班主任或主管处室出具的许可证明,并要详细记录。三是完善班主任培养和选拔任用机制。学校要高度重视班主任素质的培养,通过培训、传帮带等措施,培养更多优秀的班主任。对没有或缺乏班级管理经验、不能胜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要及时调换。四是设置班级信息安全员。建立班级信息安全员制度,畅通信息渠道,使班主任和学校随时掌握班级动态,尤其是有利于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五是强化家校共建,共同防范。通过开办家长学校、召开家长会、家访等方式,增进家长和学校的沟通,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共同做好学生校内外的思想教育工作,形成预防校园欺凌的工作合力。六是完善值班巡查机制。学校要进一步完善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制定科学详细的值班巡查方案,尤其是要加强重点时段、重要区域的值守和巡查,确保各类事件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
四、强化追责,严惩相关责任人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始终保持对校园欺凌事件的严厉打击态势,积极与当地综治、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密切配合,严格矛盾纠纷排查,紧密协调联动。一旦发生校园欺凌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在公安等司法部门进行处置的同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预防校园欺凌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和人员,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