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2-03-29阅读次数:16742作者:王惠军来源:
教基司函〔202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现将《教育部基础教育司2022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供工作中参考。
附件:教育部基础教育司2022年工作要点/images/uploadfiles/202203/20220329163448_3766.doc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2022年2月8日